2.3.6 發展時程計畫
Develop Schedule Plan
| Kris專案管理流程手冊 > 2.3.6 發展時程計畫 | ▓ 作者:賴志宏 博士 出處:Kris專案管理顧問 日期:2019/3/6 |
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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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的工作及資源一旦被確定,接著下來就要仔細規劃專案的時間,以做為工作執行時,時程進度控管的依據。時程計劃的主要工作包含主要里程碑的確認、時間估算及排程等。 如果無法有效地規劃專案的活動時間,那麼專案的工作將無法被有效的進行,進而導致資源分配不均、工作效率不佳、產出品質不良及成本績效不善的問題。 「發展時程計畫」的主要任務在回答以下的幾個重要問題,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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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發展時程計畫」活動的主要目的,包含:
- 確保所有發展時程計畫必要的參考資料被有效收集。
- 確保專案里程碑被有效確認。
- 確保活動時程被有效估算。
- 確保活動時程被有效計劃。
- 確保時程計畫文件被有效審核。
定義 |
- 里程碑(Milestone):專案生命週期流程中的某個重要事件及其必須發生的限制時間點。也就是那些必須開始於(must start on)、必須完成於(must finish on)某個時間點的活動。
- 里程碑限制時間:里程碑活動的限制時間可能是不能更改,也可能是根據某種假設暫時決定的。主要包含:專案開始及結束時間點、重要階段的完成時間點、重要產出的交付時間點、重要工作的檢核時間點、重要的會議時間點、重要的儀式活動時間點等。
- 工時(Working Hour):完成一件工作的所有資源必須使用的時間,通常以小時/單位來做為計算。工時主要用來計算工作所需資源的使用時間,進而可用來計算跟工時相關的成本。例如,一件工作需要5個技術人員,每個人要做8個小時,那麼總工時為5人x8小時/人=40小時。
- 工期(Duration):一件工作從開始到完成所需要的時間長度,不管同時使用多少資源。工期主要用來計算工作的完成時間。例如,一件工作需要用5個技術人員,每個人要做8個小時,其總工時為=40小時。若每人一天工作8個小時,且同時一起開始工作,那麼只要花一天的時間就可完成。此時工期為8小時。如果每人一天工作4個小時,且同時一起開始工作,那麼要花2天的時間就可完成。此時工期為16小時。
- 使用率:一個資源指派給一件工作,可使用正常工時的最大比率值,例如,一位程式設計師每天正常工作8小時,那麼如果他被指派去做工作A,且一天只能做4小時。那麼他的時間使用率為50%。相對地,如果他每天需要12小時,那麼他的時間使用率為150%,亦即他必須使用加班時間。
- 工期為導向的專案:這類專案以控管工期為第一優先考量,因為它的完成時間有重要的限制需求。通常,它在資源的使用數量及方式上,限制程度比較少。
- 工時為導向的專案:這類專案以控管工時為第一優先考量,因為它在資源使用數量及方式上,限制程度很大。
- 預留工期(Reserved Duration):通常,為了應付不確定因素所造成的時間延遲風險,所增加的緩衝(Buffer)時間。風險程度愈高,預留工期愈長。決定預留工期的多寡前,專案經理及工作小組組長應共同檢視風險背後所有的假設條件及不確定因素,以確定預留工期的合理數量。
流程 |
以下為「發展時程計畫」的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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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
以下為「發展時程計畫」各項活動的摘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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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工具、產出 |
以下為「發展時程計畫」各項活動的輸入資料、方法工具及產出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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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 |
以下為「發展時程計畫」流程的主要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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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說明 (略):請參閱完整手冊 |
檢核表 (略):請參閱完整手冊 |
產出文件 (略):請參閱完整手冊 |
| (單元結束) |









